本人参加的公民观察团给乐清市执政者的若干建议(笑蜀和斯伟江报告没有收入的)

作者:于建嵘2011-01-2018:38:03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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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份报告这是我与@郭巍青 教授、@马深 律师、@傅国涌 元月一日在乐清市商量起草的。当时@笑蜀 等人为回避群体性事件没有按原定计划来乐清,而呆在温州市、@斯伟江 因故回了上海没有参加起草,元月二日签了此建议,并当面交给了乐清市官方。但在斯伟江起草的调查报告中,没有提及。特在此公布,以正视听。

关于乐清市蒲歧镇寨桥村村主任钱云会死亡案

及寨桥村土地纠纷等相关问题的若干建议

各地学者组成的公民观察团前往乐清观察钱云会一案,希望通过个案研究公共事件形成的原因和对策机制,目的是以建设性而非对立性,以公众与官方皆高度认同之有序参与规范推动政治文明的安全与发展.经过我们对个案的实地观察,我们就该案的关键事实向乐清市委市政府提出以下建议:

一、根据观察,我们发现,公众之所以怀疑警方对钱云会死亡案件的定性,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

1、钱云会死亡之前接到一个电话,但电话号码与打电话人的相关情况不清楚。

2、目睹钱云会死亡之前的证人有哪些人?他们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形成证据链?

3、钱云会死亡案件中的目击证人为何被抓?

二、根据观察团成员实地观察和了解,钱云会死亡之所以引发重大公共事件,与政府征收村民土地密切相关。按照目前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在寨桥村土地纠纷中有如下3个方面需要向公众作出解释:

1、寨桥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2、寨桥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3、钱云会为维护本村村民合法权益而依法上访是否遭受过打击迫害?

三、公民观察团建议:

1、建议乐清市公安机关针对死者家属、村民、网民和社会公众提出的合理怀疑依法尽快做出解释。

2、建议依法释放被关押的证人和其他被关押的村民。

3、建议党政部门迅速成立寨桥村土地纠纷案件调查处理机构,以充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迅速彻底地解决本次公共事件奠定事实和法律基础。

此致

中共乐清市委员会、乐清市政府

公民观察团成员(签字):

2011年1月2日

本文作者:于建嵘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链接地址:http://yujianrong.blogchina.com/1082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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